主題
:
以後大概沒人要去救災救難了....
瀏覽單個文章
假面V3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神州
文章: 892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lss
現在有規定了
颱風天還去垂釣、登山的
浪費救災資源的人
被救起來以後要罰錢.....
沒記錯的話,費用還是無上限的
就是政府花了多少錢去救那種自己跑去送死的人
就要他付多少的救難費(直昇機油錢、救難隊費用…etc)
__________________
假面的卡漫
無名版
PIXNET版
2002-08-09, 08:54 AM #
13
假面V3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假面V3
查詢假面V3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假面V3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