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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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巴豆布妖
放不下吧, 永遠都放不下吧, 時間只能淡忘但無法遺忘
不過和你說的 "人在極端情緒下很容易失去理智,做出錯誤的事" 是不一樣的吧...
像這案例, 理智到只有出來喊喊 "司法己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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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為放不下,所以如果必須要面對被告時,將無法避免情緒激動。
也正因此,很難期待會理智性的看待每一件證據,包含對被告有利的證據。
被告如果有罪,也的確應該接受刑罰,但不代表我們可以用不公平的司法去審判他。
所以我們在法律上會設計迴避制度,避免無法公平審判的人來審理案件,以儘可能減少人為的錯誤。
因此過度激動,無法理智面對整件事的人,與自身利害關係過度密切者,都不適合成為審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