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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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惡蟲
人在極端情緒下很容易失去理智,做出錯誤的事。
顯然你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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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要為這人的再次情緒失控買單?
每個人控制情緒的閾值不同,一樣失戀...
有人80分,隔天就去追求新戀情
有人60分,傷心難過一周
有人0分,拿刀捅對方
當時 23 歲的男子王秉華開車載妻子,兩人在車內因晚餐吃什麼等問題發生激烈爭吵。王秉華一時情緒失控,竟持車上預備的 20 公分長生魚片刀下車,隨機走向前方正停等紅燈、準備接姊姊下班的 33 歲林姓男機車騎士。王嫌從林姓騎士背後猛刺一刀,導致林男背部大量失血,送醫後宣告不治。
後來是判無期徒刑,大概關20年就出來...43歲....
他又跟老婆吵架,會不會又拿刀捅人?看誰倒楣?
把無期徒刑加到上限60年,可以有60~30的判刑空間
另外增加期限不得申請假釋的條款
以此案為例,判40年,20年不得申請假釋...出來43歲,還能工作
如果再犯刑案(傷害,酒駕),提早假釋的20年就會加上去
王某會控制自己的爆脾氣吧
這樣修法,廢死的人會多一點(我支持這種有條件廢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