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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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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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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arstorm-5
這不是法律問題, 是心態問題.
很簡單的, 被害者已經死了, 法官做什麼都無法對受害者有任何影響.
所以法官要累積功德的地方只剩下加害者, 展現法律神一般權力.
AKA: 法律在於很多基本道理上已經越走越遠, 變成展現權力的一種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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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法官並不一定是要累積功德
現在的政治氛圍,不想得罪廢死團體
就像遇到政治人物的案件,會揣摩上意
有過判死的紀錄,跟執政黨的理念不同
以後要升官恐怕不容易
這些年來,被提名的大法官,不知有誰判過死刑?
在立院資格審查時,是否支持廢死的才會被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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