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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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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巴豆布妖
昨天看這新聞就覺的我們的新聞台素質之低落......
1:04 影片 警察就說 "己將嫌疑人廖男依侵占罪起訴了"
1:30 然後新聞又自己說, "5千多元註冊費到底是哪一方出了問題"
嗯... 警察不就說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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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操作方法大概是...
客人繳5張,8000塊...
等客人離開,我再銷單,重刷四張7000元,貪下1000
今天會被抓,就是因為他貪註冊費這一筆五千....
如果是水費800元這種,過兩個月你收到電話或簡訊,說你沒繳水費
有的人繳完就把單據丟了...兩個月後去哪找?
你會以為你忘了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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