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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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ermit Crab
依據《民法》第 252 條規定,若法院審理認為違約金額過高,
法官有權依職權或當事人請求大幅酌減金額,未必能獲得 1 億元全額賠償。
只能説不一定能夠完全賠償,但是保密條款一般是有效的。
剛看到還有律師這樣支招:
趙建銘秀保密協議可討1億?律師4點釋疑:可能拿不到半毛還得再吐錢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ingnews/5547148)
網紅「黑心律師」楊律師發文提出4點分析,直言第8條的內容及定義不確定,
即使真的確定有效或違約,但陳幸妤說的都是事實,
可根據民法的不同規定請法院減少違約金,甚至也可反過來向趙建銘要1億元,
不僅可能趙建銘拿不到半毛錢,甚至反而要再吐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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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得就是賠償金ㄧ億問題,對駙馬是枷鎖,對陳家則是尚方寶劍.
公主能拿回的不是那賠償金,而是分家出去的共同財產.那個才是真財實料.
只能說可憐,要有點志氣, 也來爆ㄧ爆,相信很有趣,但應該是不敢就是.畢竟玩不過綠師.更不要說現在台灣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