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是香港高等法院判決香港蘋果賠錢 (港幣150萬元)
中國創新投資主席向心夫婦被指為「共諜」 官裁定《蘋果》誹謗 須賠150萬元
上市公司中國創新投資有限公司主席向心及其妻龔青,2019 年入稟高等法院,
控告《蘋果日報》誹謗,指報道提及兩人為中共間諜,導致公司股價大跌,
並受到台灣當局調查。經聆訊後,高院法官潘兆童裁定向心夫婦勝訴,
下令《蘋果》賠償共 150 萬元。
《蘋果》一方指,事件牽涉
公眾利益,屬於報道範疇。
判詞反駁指,沒證據顯示《蘋果》曾核實指控,
亦沒嘗試在發表報道前予向心夫婦機會陳述立場。
報道亦未有提及中國創新投資否認指控的聲明,裁定誹謗指控成立。
補充:香港公司登記處已經在今年三月將香港蘋果相關實體列爲非法組織。
《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已自公司登記冊中剔除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公司註冊處處長已將《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自公司登記冊中剔除,
經刊憲後該三間公司即告解散,並已成為『受禁組織』,任何人從事《維護國家安全條例》
第62至65條所訂明的行為,即屬犯罪,包括:以受禁組織的幹事或成員身分行事;
向受禁組織提供任何形式的援助等,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1,000,000港元及監禁14年。」
2026年3月24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