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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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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69
引用:
作者Hermit Crab
順便確認了一下這個問題...
其實還是可以成立的。
詐欺罪的成立重點在於行為人有無施用詐術、被害人是否因該詐術而「陷於錯誤」,
進而交付財物。若被害人實際上已經因對方的謊言誤信為真並交出金錢,
縱使事後或當下他本人主觀上「不覺得自己受騙」,
只要客觀上符合陷於錯誤與財產損失的要件,犯罪依然成立。
...

我知道,有查過詐欺罪機成的要件
網路上討論還有個問題
另一個主嫌李易儒已經逃離台灣
當年他謊稱是上海復星大股東有管道
李昱瑄能否把施用詐術全推給他,相信他有管道
自己只是做了其他顧問做的事
疫苗第一批運到台灣,李昱瑄還陪同執行長接機
她大可以說以為是李易儒的功勞
三千萬美元,她跟李易儒差不多是平分
舊 2026-08-16, 12:05 PM #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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