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厝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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厝漢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6
之前政府 的查稅人員 是可以分紅的
現在也是可以分 只是名目改掉了
一查 可以把 最多 查你十年
公司 發票 留底 十年 不能丟 和 帳目 堆出的資料 你會瘋掉

記不記得 前幾年 總是有人在路上舉牌子 說 被查稅 查到快跳樓了

可以google 一下

而且 之前的新聞 國稅局 想查你 想查就查 稅務員有時拿不出確切課稅憑據,反而要求納稅人「自己證明自己沒有這筆所得」,否則就要強制執行財產。 你還要自已舉證 。

總之他們要弄你 真的很ea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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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被搞過 我的帳是給會計 有一筆金額200w 的 發票

先說 我們請的是外面的 會計公司。我們收到廠商發票 一律就會放在固定的地方

有一筆 過了快一年的發票 突然通知 說沒報到 。我和國稅局說 就全給會計了 。會計硬說沒有收到這張

我要調監視器 也沒辦法 我們最多只能 3個月 囧



中間 我和國稅局的承辦人員也溝通很多次 也說很同情我 但還是要交錢 囧



最後 還是乖乖交十萬多的罰金~~~~~~~~~~~~ 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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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靈退散===>吃素的 爬山的 信教的
舊 2026-07-30, 05:10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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厝漢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