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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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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認為最棒的作法是抓起來終身在監獄與勞動, 而產出的$補償給受害者家屬.
要懺悔, 要禱告, 都可以在監獄裡的教堂作, 但原諒是上帝跟罪犯最後的審判.
但活在世上該還的債, 不論是對於受害者家屬, 或是對於社會的, 都要還到生命最後一刻.
然而我們要給一個機制: 如果罪犯不想活了, 想要一了百了, 那我們就要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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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並不是殘酷, 而是普通守法的人民遭受這種罪惡後要承擔的生活&心理傷害.
並不像X蟲表現得那樣不值得一提, 他詞語間在意的都是善待罪犯當作自己的KPI.
讓罪犯好好還債(犯罪後的代價)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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