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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7
文章: 124
引用:
作者Earstorm-5
我這個壞人又來了:

1. 凡吸毒都槍斃.
2. 凡酒駕肇事, 被害人如何, 就公權力同等(同量)剝奪加害人.

其實#2我認為要推及所有犯罪, 加害人下場一定要比被害人慘.
而且是全社會都有權力去確保這一點, 嚴重可達社會性死亡.

法律, 其實就是一種保護加害人的制度, 並不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制度.
為什麼? 仔細思考就知道了.

只有犯法後, 才有犯罪的問題, 而且這是有被抓, 有要執行, 才會開始涉及法律.
這部分沒錯吧.

然後犯罪後的計算, 都是以被害人的損失要補償為主, 連正當防衛都是建立在不超過.
這部分也沒錯吧.

OK, 所以邏輯上的閉環很簡單: 壞人有先手優勢, 不一定被抓, 最糟等同被害人.
===

有腦子但沒道德的都不會想當好人.

所以更要問為什麼很多重複犯罪的人? 因為他們驗證了這個過程, 知道好處是啥.


恐怕很難....因為左派骨子裡就是吸毒除罪化還有千杯再千杯的
不換檔就是持續惡化
舊 2026-05-26, 10:18 A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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