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結婚10年爭台灣身分證被查出「未同居」慘遭廢證驅逐 提告再吞敗
判決書指出,賈女與柯男結婚多年,並持有原本效期至2025年7月底的長期居留證;
2024年1月她申請在台定居,移民署中區及南區專勤隊實地訪查,
連續7次突擊賈女填寫的台中市戶籍地及雲林縣居所,
結果發現兩處都沒有與柯男共同居住的跡象。
此外,移民署面談時,賈女與柯男對於夫妻生活的基本細節,包括「多久見一次面」、
「家用費怎麼給」、「有沒有陪同看醫生」以及「女方在雲林的具體工作與租屋處」
等問題,也回答得七零八落、矛盾百出。
內政部認定婚姻真實性不符,除駁回定居申請,連原本的長期居留許可、居留證也廢止,
要求她限期出境。賈女不服提告抗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日前判決賈女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