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BB槍,只要沒有無故拿到公共場合嚇人,本來是沒有事;警察也沒那麼閒去抓人!我記得有一次我看到一群國中高中小女生不知道是社團表演?還是cosplay活動?帶了幾把不是很真的武士刀。如果是我這種符合犯罪份子性別年齡的人,恐怕如果坐捷運會被警察攔下來。帶出門請準備盒子或劍袋。
火焰槍雖然不在槍砲彈藥管制條例的項目,但是我們都知道火焰槍是步兵裝備,雖然火焰槍這個東西已經證實現代戰場實戰不是很有用,如果是壕溝戰或地下站雖然有幾秒無敵的時間,可是使用時無法掩蔽太容易被開槍攻擊,陣亡率這麼高的武器,武器是拿來防身,不是來增加自己的危險的。那個東西只能拿來放火攻擊沒有槍的普通民眾。
至於被搜到的槍,還是要看BB槍有沒有超過規定的焦耳數(20焦耳/平方公分)?BB彈的材料是不是金屬?但是我看這個屁孩違法的機率不低。如果還被羈押了,很有可能警方已經測過槍枝的動能與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