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ower Member
|
引用:
|
作者Hermit Crab
士林地檢署16日晚間複訊後向法院聲押禁見。
聲押理由指出,孫安佐涉嫌觸犯《刑法》恐嚇公眾、放火未遂、以他法致生往來危險,
以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持有具殺傷力槍枝、持有公告查禁模擬槍等罪嫌,
且有事實足認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反覆實施犯罪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
雖然我也不喜歡他,
但是這幾項指控我覺得也太扯,
在河溝放火是恐嚇了誰?
未遂?那放火對象是什麼??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裡有規範火焰發射器???
這樣的報導感覺只是滿足一些希望趕快把孫安佐關起來的人,讓他們看的很爽而已。
如果是外國人拍噴火槍的影片呢?
和那個爬 101的也是...
外國人爬樓英雄,台灣人爬樓該死。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