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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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ermit Crab
我同意有些文化問題,就算制度抄得再像都難以解決,
雖然美國司法獨立其實也還是相對性的,
就算是大法官也還是會需要考慮民意問題。
話説剛剛FB給我推送了這篇...
加拿大居民網上批評川普後遭美國國土安全部索取用戶資料
一名加拿大居民入稟美國聯邦法院,控告美國國土安全部,
指當局在他於社交平台發表批評美國總統特朗普政府的言論後,
試圖透過 Google 索取大量個人資料。
這宗由美國公民自由聯盟代表提出的訴訟指,原告長期以匿名方式,
在社交平台 X 等平台評論政治,並批評特朗普政府及他的移民政策。
Google 今年二月通知他,美國國土安全部發出行政傳票,
要求交出他由去年九月至今年二月期間的 Google 帳戶資料。
原告表示,傳票要求的資料範圍廣泛,包括身份、住址、去向及網上閱讀內容。
訴訟形容,美方做法是要壓制政府不喜歡的言論。
美國公民自由聯盟同時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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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不會就是因為這類事情越來越多, 最高法院才要定調.
手段不是重點, 重點是不能任意限制人民某些憲法保障的自由以及隱私.
難怪要特別說明白不要換一個技術就幹一次偷渡, 這是原則性問題.
其實政府(管理者)永遠都想要控制, 這是很正常的, 問題是權力制衡的文化.
華人社會沒有.
不是不能有這種制度, 而是文化會"把結果同化." 你要真正的民主, 不要住華人國家.
4~50年前如此, 現在依然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