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oversky.
http://www.goodnews.org.tw/read.php?id=1584573
只要不合美國的意,
即便你在台企都可以把你關起來。
|
美國獲知「水晶會議」事情,舊金山聯邦法院控告他們涉嫌反壟斷法。
他們以為證據顯示所有公司對客戶的成交報價,都低於會議紀錄協議的價格,
且整個價格跌了七、八成,不構成犯罪的法律要件,在董事會決議下,
不認罪協商。
卻不知只要有證據顯示廠商間有具體的價格協議行為或意圖,就算犯罪。
三星電子率先以污點證人身份向司法部自首,換取免刑事責任的刑罰。
舊金山聯邦法院因此正式起訴友達光電、友達美國分公司和含他在內的六名主管。
2010年7月下旬,
他們一致決定赴美提出不認罪協商聲明,沒想到一進到舊金山聯邦法院,
護照當場被扣押,不得離境,開始六年半的試煉。
雖然和律師團密集討論、準備資料和證據,希望取得勝利,最終卻事與願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