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總統而言最好用的應該是232條款.
《1962年貿易擴張法》第232條 (Section 232)
核心權限:基於「國家安全」理由調整進口量。
適用範圍:川普曾以此對鋼鐵、鋁材課徵關稅,
並在第二任期內擴展至汽車、半導體及醫藥產品等被認定為國安相關的領域。
法律地位:法院通常支持總統在此條款下的廣泛自由裁量權,
這也是目前法律穩定性最高的工具之一。
301跟377都需要經過正式調查程序,而且結果可能不符川普預期。
301調查已經在進行中,中國國際商會代表Michelle Zang直接在聽證會說:
「產能過剩」是經濟狀況而非政府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