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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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ibo987
都發局的局長,下屬,都反對給容積率. 局長後來被換掉.就從560->840
20%是硬ㄠ來的. 30%是花40e買來的.
這樣的大事扔給其他人辦,裝不知情.
讓身正影子斜的到市府施壓.
不管有沒有拿錢, 這樣的操作絕對大有文章.
被判17年是自找的.不值得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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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部計畫能提供20%獎勵又不是北市獨有。
這20%是靠自提的計畫 拿出約70億的額外付出換來的,又不是無償凹來的。
(是靠多項政策推動的建築標章及提供一定提車位給周遭鄰里+認養附近的公園等公共建設來的,而且還要押70億左右在市府以確保這些回饋不會跳票)
以京華城當時的建築年限 再拖7-8年 自動就享有這20%危老獎勵
你可以選擇
1.繼續讓一個明顯不符合地區需求的商場繼續冷清在那邊7-8年,7-8年後 他自動就有這20%獎勵。
2.讓地主提出一個計畫,以配合政府政策 用多像推動的建築標章 +提供數十億的硬體設施回饋鄰里方式,來拿到這20%
欲加之罪只會讓政府更不敢做事,以京華城拿到的20%獎勵
可以在各縣市找到其他類似獎勵且廠商都沒有額外回饋付出就拿到獎勵的案例
大家都沒事 就京華城這個廠商額外多付出數十億才拿到獎勵的違法??
要講不合理 三立埔心農場那種才較明顯違背常理及違反人民的認知
味全集團持有埔心農場20年來一直想申請變更地目都未獲准
三立一買下後 半年內不到半年內地目便從農牧用地變更為產業遊樂區
從地方到中央各項批准審查比火箭還快
你找一個類似案例給我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