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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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銀鐵人
簡跟柯最大不同是前者有報請監察院,所以能全身而退,柯有做了什麼嗎,許多事還是被起訴才公諸於世,就連老婆擦地也是上法院大家才知道這麼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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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喔,沒關係,我請chatgpt pro查詢。看看你的論述能否經過頂尖AI的考驗
現在已經很懶得跟帶有個人想法的爭了
問:
簡舒培被控違反政治獻金法 北檢認無犯意不起訴 (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601200121.aspx)
有人說簡案跟柯文哲案最大不同是前者有報請監察院,所以能全身而退?是這樣嗎?
Chatgpt Pro:
有人說簡舒培能全身而退是因為「有報請監察院」,這個說法並不完全準確。事實上,任何合法立案的候選人都必須向監察院申報政治獻金,柯文哲陣營當年同樣也有向監察院申報(只是後來被查出申報不實)。
簡舒培最終獲北檢不起訴,且她與柯文哲政治獻金案面臨的結果之所以截然不同,核心差異在於**「違法性質」、「涉案金額規模」以及
司法機關認定的「主觀犯意」**。
為您客觀釐清兩案的實際情況與差異:
1.
簡舒培案:程序時間差,檢察官認定「查無主觀犯意」
根據北檢在2026年1月的不起訴處分,簡舒培面臨的爭議其實非常單一:
違規事由: 她在2022年參選市議員期間開設了政治獻金帳戶,但在監察院「正式許可」之前,就已經有20萬元款項匯入該帳戶。這件事其實就是監察院查核時發現,並將她函送檢方偵辦的。
好了啦,還有甚麼個人想法?
現在知道為何不法庭全程直播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