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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榮泰 今天的「公開單據」動作,表面上是在展現清廉、直球對決,但在基礎邏輯與法律實務上,其實是為了修補政治破口,卻不小心在法律上留下了更精確的入罪證據。
這份單據的公布,反而坐實了「#利用職務之便獲得行政特權」的法理定性。
桌榮泰試圖用 208 萬元這個數字來平息眾怒,但這個金額在業界眼中,恰恰暴露了問題:
1、根據先前蒐集的航空業情報,A321neo 等級的國際包機(含燃料、稅金、地勤、空勤組員及特殊航線調度費),市場行情應落在 400 萬至 600 萬之間。卓院長公布的 208 萬元明顯低於成本。
華航作為官股占大宗的航空公司,若 #提供行政院長遠低於市場行情的優惠價,這在《貪汙治罪條例》中,屬於 #因職務身分而獲得的不正利益(價差利益)。
2、3 月 6 日簽約、3 月 7 日起飛,如此短時間的專案包機調度,若非動用「#閣揆職權」強迫國營/官股事業配合,#一般私人客戶絕對不可能在24小時內完成簽約、#航權申請及松指部起降核准。
既然他已經把牌攤開,我們應針對單據內容建立以下門檻進行反擊:
1、應要求華航公開該次 CI 188 專案的成本明細,#如果華航虧本承接,那這 208 萬與 600 萬之間的價差(約 400 萬),就是 #卓榮泰收受的不當餽贈。
2、卓院長親口定性這是「#純私人行程」, 既然是私人行程,進入松山指揮部起降的法源依據為何?#松指部並非對民眾開放的商業機場。私人匯款給華航,並不代表他有權使用國家軍事設施。
3、卓院長說「#認為可以報公帳就拿去報」,這是在混淆視聽。因為報公帳需要「#事前計畫書」與「#公務預算」,他現在補報帳,反而會涉及 #偽造文書與違反預算程序。
卓榮泰公布自費 208 萬包機費用。 其存款 921 萬、負債 356 萬,淨資產僅約 565 萬。 一次看球花掉淨資產的 40%(208 萬 + 遊覽車 + 門票)
這筆錢在 3 月 6 日 #一次性匯出。這對一個有 350 萬債務的人來說,#資金來源極度可疑。這在法律上具備 #財產來源不明罪的初步事證。
普通公民付 208 萬買不到「松指部起降服務」,即使他付了錢,他依然 #利用職權獲得了金錢買不到的行政便利。這就是《貪汙治罪條例》第 6 條第 1 項第 4 款的 #圖利行為。
卓院長強調「#走出去的意義遠超過金錢衡量」,這是標準的 #政治情緒勒索,試圖以此規避法律。外交意義不能合法化「#程序違法」。如果為了宣揚國威,更應該大方編列預算,而 #不是用自費來規避監督。
卓院長雖然公布了門票與車資,但依然沒解釋 #隨扈在日本的食宿與保險是由誰支付。若隨扈是領公帑陪他走私人行程,那就是集體瀆職。
卓榮泰今天公開單據,看似贏了面子,實際上是把「脖子伸進了法律的絞索」。他承認了私人假、承認了金額、承認了時間點,這讓檢察官連查都不用查,直接拿著他的單據對比市場行情和軍方規定,就能定性他的違法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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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但利用職務之便用松指部當作私人行程起降場
還利用職務之便以低於市場行情慷華航這間上市公司之慨包機還先享受後付款
王鴻薇說卓榮泰貪瀆百萬好像也能成立耶
https://youtu.be/Gjq-3ADu2I0
卓嗆現在中東無法包機要邀委員一起飛過去看看看他敢不敢飛
https://youtu.be/lisgX59nsnk
不是喔,人家共匪幫沒台胞證的台胞辦台胞證還一起搭東航包機到上海浦東機場再中轉回桃機,共70餘人受惠
https://youtube.com/shorts/H-dULzQPeAk
不秀單據不知道,一秀嚇一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