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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球後一定要找戰犯?揭開體育酸民背後的心理代償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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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33
引用:
作者
creep8276
這種才是徵招
取得國家隊代表資格,依規享有「補充役」待遇,並在之後的 5 年內(列管期)必須接受國家徵召參加國際賽
其他都是邀請可以拒絕
明明都是職業 都是自己選擇 都要搞成好像為了國家犧牲自己
然後都要想辦法自我感動 又不是這場比賽完就沒比賽
畢竟不是自己原本的工作,請人來幫忙,事後說聲辛苦了,就算是客套話也還合理,
我們平常也是這樣做事的
2026-03-13, 09:07 AM #
18
rainwe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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