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盲可能要查一下中華民國法律條文,不要隨便放出假消息,你也可以在國外犯罪看看中華民國法律會不會管到。
台灣刑法的「屬人主義」原則
根據中華民國刑法第七條的規定,台灣採取「屬人主義」的法律原則。這意味著,台灣人即使在國外犯罪,台灣法院仍然有權對其進行審判,前提是該罪行在台灣法律中的「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七條規定,本法於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前二條以外之罪,而其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者,適用之。但依犯罪地之法律不罰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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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一下檢察官起訴內容,所以實際的中華民國法律有沒有管到國人在外國的犯罪?
檢方調查指出,太子集團自2016年起將台灣作為犯罪中繼站,陸續設立台灣太子等12家公司。該組織於柬埔寨等地從事電信詐欺,並開發賭博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