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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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ermit Crab
(中央社記者李雅雯台北12日電)陸委會表示,
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李貞秀在登記成為候選人時具備「雙重戶籍」,
不符合兩岸條例參選資格規定;目前選務機制有漏洞,政府將會積極處理。
什麽叫積極處理? 不會跟轉型正義檔案一樣就裝死混過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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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就是..."李貞秀在2025年3月才赴中國註銷戶籍"
1.
要先確認這個是否屬實...
然後這個事,好像是李貞秀自爆?
2.
參選資格,之前討論過是十年...
可是參選的當下,"是否註銷中國戶籍"也是要件之一,那還有得盧的感覺..
3.
"假設"...以上都為真...
但是中選會當初已經認定李貞秀有參選資格了,中選會自身失職不用提...
那現在要怎麼處理李貞秀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