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Hermit Crab
公開宣誓的形式可以參考共諜要求現役軍人拍攝地效忠影片,這樣嗎? 
|
這個部分...
其實前面影片裡,記者詢問李貞秀是否可以用10秒...如何如何的。
就是一種形式啊...
就只是在記者面前,講幾個字就了事的東西...
我對那個影片看法是,並非是口誤的問題,而是後面她的發言,也是避重就輕的說法而己...
就看她一直強調她只有中華民國護照,可是記者的問題又不是這個...
簡單說,她有講,可是講不完全。
總之,對於"這一塊(放棄)",連當事人李貞秀已經是翻過頁,不再提了...
對我來說,就是她並沒有完全做完"這件事",再要求她做,她也不可能會做...
這都幾天前的事了啊?
啊...不就是我覺得她應該做,有人覺得她沒必要做,然後李本人是...做一半
這事就這樣子而己啊...
就不知道有人一直跳腳是在跳什麼了...自爽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