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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位「陸配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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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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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oversky.
https://www.ftnn.com.tw/news/520681
https://www.nia.gov.cn/n741440/n741...67/content.html
按對岸國籍法第九條,
在內政部認定李貞秀有「雙重國籍」時,
李就「自動喪失」對岸國籍。
不需要申請。
除非內政部認為兩岸同屬一國,
李並沒有取得外国国籍。
這又不是內政部的事
憲法就已經說了
國家統一前
領土分為「自由地區」跟「大陸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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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04:32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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