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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Storm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說到底...二個人脾氣都很硬啊,有人想碰看看就來碰看看啊,這沒什麼吧...
不用在這裡哭哭啼啼的啦,何必呢,演給誰看哪...

何況當事人主角是李貞秀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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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貼個今天新聞好了,要跳針去聊天室跳啊,不用在討論區啊...

獨家》李貞秀根本不具參選資格將開鍘!官員曝:違反兩岸條例第9-1條
引用:
作者自由時報
民眾黨中配立委李貞秀雙重國籍爭議延燒,我方查出,李女2025年3月才赴中國辦理戶籍註銷並取得證明,但2024年1月立委選舉投票及更早之前登記為候選人時仍擁有中國戶籍,依法不得參選。知情官員受訪表示,當時只有驗身分證就讓她登記了,法律上,依兩岸條例第9-1條規定,根本不具備登記立委候選人資格
...
官員直指,依法來看,李貞秀當初登記為立委候選人時,明顯擁有中國戶籍,已經先違反兩岸條例規定,根本不具備中華民國立委選任的消極資格,因為李貞秀實際上是沒有台灣人民身分的。

他強調,因選務機關當時有讓李貞秀完成登記,但實際上效力是有爭議的。至於是不是具有立委候選人資格,民眾提出檢舉的話,主管機關會來討論,這部分將在討論後,依法做出處置。

所謂的"知情官員"完全不具名,這個是新招數嗎?....

"2024年1月立委選舉投票及更早之前登記為候選人時仍擁有中國戶籍,依法不得參選"這一個部分

有搞頭嗎?

還是單純輿論戰?
舊 2026-02-11, 01:08 PM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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