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看護變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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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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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産轉移幾十年前就可以開始做了,三十年前房産價值比現在低得多。30年利用持分慢慢轉移,稅金可以少很多。

都快死了還不分産,肯定是子女有問題的。
 
舊 2026-02-09, 11:11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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