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看護變配偶
瀏覽單個文章
gmickey66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8
文章: 5
個人猜測:一切都是税負考量。

1. 這位老翁以前是代書,早期買了很多房地產,以現在的價值來估,土地價值應該漲了很多,土地增值稅應該很高。

2. 房產分批過户给晚輩,除非你提出非常完美的金流,讓國稅局相信這是單纯買賣,否則除了土地增值稅之,還要再加上贈與稅。
當然;可以考慮(一生一次)土地以自用方式出售以節省稅負。但相關的事前準備和晚輩標的物分配就很烦心了。

3. 晚輩以繼承方式取得房產,可能稅負最便宜。未來出售房產可以繼續繼承(二稅合一)的舊制。
     
      
舊 2026-02-09, 10:36 PM #2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mickey66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