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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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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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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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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uff Daddy
咦, 照這樣說, 根據國籍法特殊功勳的規定, 中華隊的名洋將 戴維斯, 在歸化中華民國國籍時, 似乎不需放棄美國國籍...

戴維斯(英語:Quincy Spencer Davis III,直譯:「昆西·斯賓塞·戴維斯三世」,出生名:Qushawn Spencer Davis,1983年2月16日—)為臺灣男子籃球運動員,現效力於P. LEAGUE+洋基工程。戴維斯生於美國加州洛杉磯,後於2013年以《中華民國國籍法》的特殊功勳事由 歸化中華民國國籍成功並放棄美國國籍。

107-07-02 擁抱國際 內政部:歸化規定已大幅放寬

日前有媒體報導新住民歸化難度很高,例如對臺灣有貢獻的神父要30年、40年才能拿到身分證。
對此,內政部特別澄清,「國籍法」在105年修正後,有特殊貢獻者或高級專業人才,
歸化國籍不用喪失原有國籍,且殊勳歸化,原本就無居留期間的限制,歸化的流程大約10天就可以完成。
媒體報導應屬誤解,未來內政部將加強新住民歸化措施的宣導。

針對媒體報導「有貢獻的神父要30、40年才能拿身分證」部分,內政部表示,105年12月21日「國籍法」修正前,
有殊勳者,因歸化必須放棄原有國籍,可能因此不願申請歸化,
修法後,無須放棄原有國籍,使他們較有意願申請歸化,並非須居留30年、40年才能申請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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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6-02-06, 12:55 PM #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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