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連假期間至海外旅遊,萬一發生不可預期的緊急傷病或緊急分娩,
必須立即在當地院所就醫,中央健康保險署(下稱健保署)提醒,
可於門、急診治療當日或出院日起算6個月內,申請自墊醫療費用核退。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於保險有效期間,
在臺灣地區外發生不可預期的緊急傷病或緊急分娩,須立即在當地院所就醫者,
得於門、急診治療當日或出院之日起6個月內,
檢附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及相關資料(表一),
親送或委託親友至投保單位所在地之健保署分區業務組(地址及電話詳表二)臨櫃辦理,
亦可透過郵寄至上述指定地點,申請自墊醫療費用核退。
健保署表示,對於國外醫療費用核退金額標準採審查後「核實」給付原則,
惟申請費用若高於健保署每季公告急診每人次、門診每人次、住院每人日上限者,
則不予給付。有關每季上限金額,請至健保署全球資訊網首頁
(
https://www.nhi.gov.tw/ch/mp-1.html...敻禷O用核退上限)查詢。
民眾亦可視個人需求,自行添購海外突發疾病醫療險,獲得更完善保障。
若有其他問題,請洽健保諮詢服務專線0800-030-598(手機改撥02-4128-678)
或至健保署全球資訊網站首頁
(
https://www.nhi.gov.tw/ch/mp-1.html...蛫堎敻禷O用核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