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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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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83
引用:
作者creep8276
不行限制 嘴砲不犯法
就像我都跟別人說 是我不跟林志玲結婚


我要修正一下前面的論述。
之前被遣送出境的陸配不也只是嘴砲。
把之前有宣傳台獨的人比照辦理遣送出境,
是不是連修法都不用?
舊 2026-02-05, 10:10 AM #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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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ky.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