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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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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0
您的住址: 新竹 台灣
文章: 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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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olor
人是互相的,當公開場合用詞超過[基本禮儀]時,那就沒有必要委屈自己來尊重對方。

PS.
覆水難收,凡走過必留痕跡,尤其網路足跡.....

尤其引用他人文章,還不說明出處.....



你們幾個要多斗一點,站長是為了你們辛苦維持這個網站。

我是直接建議發一個文5塊錢,看有多少廢文可以發。
舊 2026-02-04, 02:15 PM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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