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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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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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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arstorm-5
POLO的情況很簡單, 你要麼找資料跟他互證, 要麼不要回就好了, 他不會人身攻擊.

人是互相的,當公開場合用詞超過[基本禮儀]時,那就沒有必要委屈自己來尊重對方。

PS.
覆水難收,凡走過必留痕跡,尤其網路足跡.....

尤其引用他人文章,還不說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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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6-02-03, 11:14 PM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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