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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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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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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引用:
作者michaelweng
依他們現在搞法, 陸配都無法拋棄中國籍, 也就是陸配都不能擔任公職

即使現在去外國移民也無法拋棄中國籍
因為她們只剩下台灣中華民國護照了,
去歸化外國也只能拋棄台灣中華民國籍

至於可不可以限縮陸配參政權, 當然可以,
很多國家針對移民以及非本土國民, 限縮甚至不給予參政權
並非不可行
但在那邊跳針說中國籍就真的不可行

中華民國 - 國籍法、戶籍法,與公職的任用關係
#4

5. 中國國籍可否喪失或被放棄?

5. 中國國籍可否喪失或被放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9條,凡已移居外國並獲得外國公民身分的中國公民,即喪失中國國籍,並且不再可以將本身的中國國籍傳給子女。
國籍法第10條亦列明,中國籍人士可申請放棄本身的中國國籍。

至於香港的中國公民,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大常委)的「解釋」,情況卻有所不同。
上述人士即使已獲得外國國籍,除非他們已根據第5項解釋向香港特區政府入境事務處申請獲承認為外國公民,否則他們仍會被視為中國公民。
有關申請詳情,請參閱入境事務處的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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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香港大學社區法網]來看的話,

舉例:1中共國籍人民,去法國拿到了公民資格,就可以向中共國申請放棄國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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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6-02-03, 01:00 PM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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