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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您的住址: 陣亡者的靈堂
文章: 3,210
引用:
作者FreeStorm
1.
好的...所以你的意見就是....

在二岸關係的框架下,「因為"不承認對方國籍"」,所以也當然沒有要求對方放棄不存在的國籍的問題

基於以上理由,所以你的意見是..."大陸人只要符合現行法律條件,那他就有當當立委的資格..."

這樣子對吧? 說清楚就好,這沒什麼...

2.
我提供另一種論點好了,問一下,你對此論點,有什麼想法?

"陸配是中華民國國民來台10年就可以任公職",所以,無需糾結於是否有放棄國籍

反正各種論點都可以有,就看合理性的程度吧...

上述論點也不錯啊

3.
這個立委看起來是主打新住民權益的
我說過了,反正就一個不分區立委而已,要麻換人,要麻不換

新住民權益,那還是要顧,那就對了...

依憲法增修條文來看
她之前就是中華民國大陸地區國民
只是中華民國無法把她編入戶籍
這種還沒納入中華民國戶籍的國民有14億人

我也不在乎她能不能當立委
只是討論法律而已

真想擋的話
sclee提供的應該是適合的解法
反滲透法
對岸雖然不是國家
但是敵對的政治實體
我國目前還處在跟共產黨的內戰狀態
她是從內戰的敵對勢力跑過來的
有可能是來滲透的
引用:
作者sclee
另一解套方法
就是修法,因為政府已認定對岸是敵對勢力
所有陸配嫁或娶台灣配偶,將不獲得身份證
只能拿居留證,可以工作不能參政及任公職
而且可以溯及既往

或許又有人說,現在國會朝小野大,難以做到
不用擔心啦,有大法官在,沒什麼不可以的
引用:
反滲透法
第 2 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0030317&flno=2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境外敵對勢力:指與我國交戰或武力對峙之國家、政治實體或團體。主張採取非和平手段危害我國主權之國家、政治實體或團體,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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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6-02-03, 09:21 AM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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