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官成共諜「每月領6.5萬+3節獎金」判11年定讞 另有2罪待更審
空軍官校上校處長張銘哲遭台商吸收成為共諜,每月領取6.5萬元工作費並收受3節獎金,
4年間不法所得逾130萬元。
最高法院今(30日)依《國安法》替境外勢力發展組織罪判刑11年定讞;
至於刺探、收集軍事機密部分,則撤銷原判,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
台中高分院2025年9月依《國安法》判處張男16年徒刑,檢方上訴後,
最高法院今日依《國安法》替境外勢力發展組織罪判刑11年定讞,
另涉刺探、收集軍事機密部分,原審分別判刑4年、3年,
最高法院撤銷並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