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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shliao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368
有成立運送契約, 除非有合理的事由能主張解除運送契約, 否則依契約有保護人地位, 在契約沒解除前, 運送人有責任, 出事要負責任的, 民事和刑事責任都有.
運送人要主張解除運送契約, 不是自己說要解除就算數的. 乘客得在意識清楚的情況下同意.
你能想像飛機在半空中, 火車在行駛中, 有乘客鬧事, 機長或列車長說解除契約, 叫人立刻離開嗎? 那叫殺人.

這次的事背後有叫車公司, 這公司得賠一大筆錢了. 簽約的司機都沒做好教育訓練, 基本的法律常識至少得教一下, 哪有讓人在快速道路下車的白痴.
     
      
舊 2026-01-30, 05:44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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