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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情況才能決定計程車司機是否有重大過失
對岸有個案例,有個乘客坐過頭要求司機在橋上放他下車,司機表示公司制度要到站才能放乘客下車,結果乘客毆打司機導致巴司墜河,全車無一悻免.
事故原因為車內一名乘客劉桂平(女,48歲,萬州區人)因不知道公車路線已改道且未理會司機冉湧(男,42歲,萬州區人)[10]的報站提醒,乘車過站後與冉湧發生爭執逾五分鐘,行至萬州長江二橋時演變成互毆,約兩秒後司機冉湧失去對公車控制,導致越過中心線後撞擊對向行駛的紅色轎車與護欄後落入長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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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是這個世界太吵 聽不到自己的思考
有人笑我腳步太小 走不到什麼天涯海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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