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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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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arstorm-5
然, 沒有批判意思, 反正這法條現在與我無關.
當時聽過最自我安慰的說法是這是告第三者, 所以不是自己的另一伴出.
我沒有反駁什麼, 對方已經很傷心了, 不要把太真實的話講出來比較好.
(這裡的網友都很聰明, 我不用解釋這問題在哪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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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這文並不是要在網上找討拍及認可,畢竟這是十多年前發生的事情
前妻命很好,現在天天躺著某療養院渡假,不過跟我沒關係
是我跟她離了之後她自己在外面又惹的麻煩
也不是想要報復抹黑甚麼,就單純分享這幾十年的人生經歷
要不就PO在人氣興旺的論壇,因pcdvd是老論壇比較不會被熟人看到
因這兩年多來在家照顧中風失智十多年的父親分擔母親的辛勞
沒啥事做找些事做做,要不都要悶出病了
看pcdvd人氣逐漸摔落看可否恢復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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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事物都有一條線,要越線
不管結果是好是壞~自己享受~承擔
如沒能力承擔就不要輕易跨線∼
~冀望小蟲結蛹~靜待~蛻變美麗的蝴蝶~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自己常被呼嚨很厭惡不喜歡那種感覺∼
相對的自己也絕對不呼嚨別人∼
因太熟悉那種心情∼
因果論會迴向,種甚麼因得什麼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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