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拿到身分之後離婚,再去跟中國籍的前夫結婚。
看來還真的不是謠傳,而是有事實案例。
可惜太早被查獲了,不然前夫應該也是有機會洗成台灣身分。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9273686
黑幫集團收購台灣護照轉賣大陸牟取暴利 宜蘭揪出4名收購者判刑
2026-01-19 06:54 聯合報/ 記者
戴永華
/宜蘭即時報導
中國大陸人蛇集團勾結台灣犯罪組織收購台灣護照,再以20倍價格轉賣給隱匿身分的買家,牟取暴利,買家持假護照在各國進出,已知有14本護照流到希臘及印尼等國,檢警去年查出收購者及出售護照等共犯。宜蘭地方法院最近針對鄭子娟等4名收購者,判處1年2月到2年2月不等刑期。
據了解,黑幫人蛇集團利用中華民國護照在全球100多個國家享有免簽入境待遇優勢,高價出售給有特殊需求對象,其中又以中國大陸的客戶為主,運用台灣護照當成保護傘,遊走於各國。
宜蘭地檢署檢察官陳怡龍接獲情資,指揮刑事局、縣警局成立專案小組,深入追查發現,至少14本護照被收購後寄往國外,並查獲收購集團4名成員及6名出售護照者,檢方起訴後移到宜蘭地方法院審理。
據了解,47歲鄭子娟來台結婚取得身分證後離婚,返回中國大陸與前夫何財龍復婚,2人被福建省幫派吸收,2023年7、8月間,鄭女與32歲台籍男子賴柏強在台成立「護照收購集團」,賴招募同夥沈東池、林禹丞加入,聽命於何財龍指揮。
集團分工,鄭女等4人以每本6000到1萬元在宜蘭收購護照,鄭女、賴男依照何財龍指示,把護照寄到希臘、印尼等國,每寄出一本護照給後,何財龍發給1萬7000元酬勞,人蛇集團則以1萬歐元、約30萬元台幣轉賣中國客戶,不法牟取20倍利潤。
宜蘭地檢署2024年3月陸續收網,出售護照6名被告在同年7月,遭宜蘭地院判處3月到6月有期徒刑,4名收購被告則是最近判刑。
法院判決,鄭子娟、賴柏強涉犯參與犯罪組織罪、共同犯買賣護照罪、以護照抵充債權罪,分別被判2年及2年2月;沈東池、林禹丞共同犯買賣護照罪,判刑1年4月與1年2月,林獲緩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