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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Storm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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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DSKINGII
對啊人生不留白,為了台灣的選擇XX哲,值了

只是以後找工作選擇性就少,哪個公司老闆敢請這種有恐嚇危害安全違反個資法煽惑他人犯罪前科的員工

去草黨當黨工?

說起來,緩刑2年期間過了,原則上,就沒有前科記錄了啊...

聽說,男的號稱是工程師,主業我看是經營粉專吧?
女的則是護理師,也算"專業人士"了吧...

這二位怕是看師父一個人在看守所太孤單,所以把自己也搞進看守所...

Respect...

師父的案子都還沒判出來,這些草的案子都一個一個判完了...
     
      
舊 2026-01-14, 09:33 AM #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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