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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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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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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pc0406
行政院送的是不依三讀通過的法律(軍人加薪,公糧收購等)所編列的總預算是要怎麼審?
立法院審了是不是代表立法院要幫行政院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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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待遇條例》行政院提出釋憲,官司就打到一半結果沒出來前當然等到結果出來再說。
公糧收售價調整只是決議,沒有法律強制力。
這算什麼立法院幫行政院背書?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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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pc0406
財劃法要舉債?你連財劃法內容是什麼都不清楚?
賴叫你吃屎你是不是就會乖乖去吃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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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公然侮辱價目表(附妨害名譽賠償金額計算機)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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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pc0406
舉例來說總共就一塊大餅,凍省前中央拿了算40%好了,省政府拿算30%好了,地方政府算拿了剩下的30%好了,結果凍省之後中央把省的30%拿回去了變70%了,但原本省的餅也是要拿來給地方用的,所以現在修法把省的一部分餅再分回給地方,這樣是哪裡要舉債?要舉債是現在中央一樣要拿70%,你地方想多分那我就罵你要增加國家債務
果然跟邪教一樣,教主說什麼都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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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畫法爭議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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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視

為了保住補助款,國民黨團又提案,計畫型補助款比率不得低於過去十年的平均值。一般性補助款的金額,不能少於前一年度。11月14日已經在立法院三讀通過。
歷經兩次修法,柯格鐘認為, 公式錯誤問題還沒解決,而且地方拿到的統籌分配款變多了,計劃型跟一般性補助款又不能減,地方總財源變多,但該做的事卻沒有增加,「錢是為了做事情用,那我們現在基本上,地方自治團體比較沒有去提出來說,為什麼我多出來這些錢,我想要去做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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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拿錢不辦事,合理嗎?這種事國民黨敢說嗎?
哪來同樣的錢?哪個人花錢不是量入為出?還有這種要求一定要增加的?
財畫法就是國民黨急就章,沒有充分討論出來的法案,公式還算錯,亂七八糟。還侵犯到行政院的預算權(憲法70條),這種立法品質,貽笑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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