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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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ichaelweng
洽好相反, 不從攔檢要啟動的是圍捕追捕, 槍械不是抓捕工具
但若是警察安全受威脅則可擊斃
該警察認為是被衝撞, 而且他之前就曾被衝撞受傷,
謀殺罪名沒意外的話應該是難以成立的
至於他是否誤判... 則會反映在民事賠償
民間爭議又是另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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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前面才說、探員那方最好的應對說法、就是咬死對方要衝撞啊
但這一點在影片流出後、也是最受到爭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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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有一些人、認為不服從攔檢離開(行為上定義是拒捕、這應該沒爭議)就要打死!!
我是不知道、支持這種說法的人是怎麼想的,這行為嚴重到要當場打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