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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阿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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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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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我要回來
人工生殖法 跟 代理孕母專法有些不一樣.

這一樓是討論代理孕母專法.
行政院版本的代理孕母專法有納入女女同婚跟單身女性.沒有納入男男同婚的選項.
行政院版本白話的說,精子可以找但是懷孕過程自己承擔跟子宮請用自己的.

陳昭姿的版本是錢拿出來,懷孕過程別人承擔,子宮隨你挑.


簡單來說,就是政府要不要管代理孕母這件事
至於要放到人工生殖法中開一章,還是另立代理孕母專法...都行啊
因為代理孕母植入受精卵都跟她沒關係,不是她的卵
前段過程都是人工生殖,後段才是代理孕母.......

以我朋友的狀況,男的正常,女的卵子正常,但就是不易著床懷孕...現在也已經放棄了
這狀況...也就代理孕母可解...

根據衛福部110年人工生殖個案不孕原因,在49,652個治療週期數中,男性不孕症比例8.3%、女性不孕佔比55.2%,另有多種因素共佔32.2%,以及不明原因佔4.3%。

男性不孕還能想辦法,精子活動力不強,還能挑...只要有就可以
除非真沒有....那就得用別人的
看過一個技術是,把睪丸表面切一點下來,從中找到能用的精子......

女性不孕有太多關卡,除非疾病,否則就算卵子不行,還可以吃藥誘發排卵
大部分都是子宮不行...有些時候,懷孕了...卻容易流產....

如果不立法管,那就是有辦法的人,自己想辦法.....
怕立法後,有錢可以挑子宮?
不立法也可以挑啊

現在捐卵捐精都是匿名,不能指定受捐對象...是吧
但是,如果都在同一家醫院,a早上申請,b下午去捐,晚上受精卵就做好了.....

代理孕母台灣不能合法,那就去國外做,然後國外領養....
有錢還是能做得到...沒錢,那就領養啊,誰叫你的老婆子宮不行
這樣有比較好嗎?

不用考慮那些同婚,給他們合法婚姻...該有的權利就該有
男男真的想要小孩,也有辦法啊...先離婚
a男跟b女結婚,b女去人工受孕..生下來,離婚,小孩歸男方
a男在跟c男結婚....
對b女來說,代理孕母+假結婚...加錢,要多少錢,女人才會願意...我不知道
舊 2026-01-11, 02:58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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