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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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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有關說協助詐騙是有罪的,趕快去告,笑你不敢。
幫助詐騙罪(詐欺幫助犯)是指在詐騙集團犯罪過程中提供協助(如提供人頭帳戶、資訊、文書等),讓詐騙能順利完成的人,雖然不是主嫌,仍需負刑事責任,刑法上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可減輕),且需負民事連帶賠償責任,涉及提供帳戶者,實務多認定有「不確定故意」而成立幫助犯,因此切勿隨意提供個人資料或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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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名言。
1.台積電毛三到四。
2.蔣萬安虛假病歷逃兵的證明,沒有證據。
3.蔡英文科學園區有功台積電。
4.投球高手?沒有證據啦!
5.把妹高手?沒有證據啦!
6.不怕致癌物質。
7.口頭支持廢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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