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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4 輕縱車手害慘百姓-1》檢警一直抓法官一直放 車手獲釋火速再詐80萬

法院認定「無羈押必要」釋放,卻成了詐騙再犯的關鍵空檔。彰化地方法院近日審理一起加重詐欺案,
發現23歲羅姓男子去年在北部擔任詐欺集團車手被捕,檢方聲請羈押,但士林地方法院認為無羈押必要,
裁定釋放,可是羅男獲釋後立刻重操舊業,分別又騙走陳男50萬及邱女30萬元。
彰化地院審理後不再寬貸,依加重詐欺取財罪,判處羅男有期徒刑2年,併科罰金3萬元。

法官也指出,羅男居住嘉義,犯案時頻繁搭乘台鐵、高鐵及計程車南北奔波,花費不貲,
若無高於一般工作的不法報酬,實難支撐其連續犯下十多起案件;
再加上其供詞前後矛盾,並刻意刪除對話紀錄、製造不實訊息,顯示有欺騙司法之虞。
全案依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詐欺取財罪,判處羅男有期徒刑2年,併科罰金3萬元,
並沒收犯罪所得5136元及犯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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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5-12-26, 10:58 AM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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