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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大家都像傑森包恩學會奪刀術、近身搏鬥,那張文跟鄭捷就無法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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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jf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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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11
他亮刀到衝向人群只有短短幾秒基本上是來不及
如果要在他在馬路中間放煙霧彈時就撞向他
必須證明你已知道這個人有刀且在別的地方已經殺人了
比如經由廣播或手機警報
你去撞他才有可能成立正當防衛
如果我是機車看到怪怪的
其實我應該會選擇違規迴轉先拉開距離
2025-12-23, 04:04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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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jf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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