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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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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84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pcode=A0000002
引用: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2 條
5 總統於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後十日內,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但總統於戒嚴或緊急命令生效期間,不得解散立法院。立法院解散後,應於六十日內舉行立法委員選舉,並於選舉結果確認後十日內自行集會,其任期重新起算。


為什麼立法院不對行政院院長不信任案投票?
憲法增修條文說總統「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
所以只要立法院院長不同意被總統諮詢,
總統就不能解散立法院。
舊 2025-12-16, 07:34 PM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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