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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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惡蟲
分公司跟法律代表人不一樣。
你再仔細看一遍。
另外扯其他公司的人不正是你?
是誰先把臉書等其他公司拉來比較的???
沒有依我國法律,聯繫又不回,還要怎樣?
放著它為所欲為?然後民眾被騙了,我們只能兩手一攤,因為拿不到資料,無法追查,再被罵政府都不做事,放任詐騙橫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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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代表人不也是落地的一種嗎
你引言我那篇是我貼黃土條說法新聞他有提到臉書其他公司,那也不是我要的重點
就算他拿其他公司來比較也是要強調詐騙和被封的比例原則
你這麼在意詐騙那我不就跟你說就算臉書等其他平台國際公司有落地又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