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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SKING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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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21
文章: 244
引用:
作者惡蟲
你這樣講等於要求平台負起審查責任囉!?
歡迎支持數位仲介法。

當初數位仲介法就是要求平台負審查責任,主動查核使用者內容是否涉及詐欺及犯罪,而被詬病是言論審查。
你要讓平台不必負這個審查責任,自然而然平台對於上面出現的詐騙訊息不用負責,然後你現在要求要因此封鎖!?
不覺得你的做法邏輯不對嗎?

所以當然是因為出現詐騙訊息,卻不願意配合提供相關使用者資訊,才會採取封鎖的嘛,是不是?
以對岸打詐力道你怎麼知道平台沒自我審查?

平台審查和平台不提供資料供調查被政府封殺是兩回事,我要講的樓上有人說了比例原則

照我講的那Meta 怎麼不比照辦例?這也是我前面說的,重點不在要不要得到資料

要得資料平台詐騙案件和金額比要不到資料高這麼多卻沒事

那用這樣打詐標準難怪詐騙案件金額不減反增
舊 2025-12-05, 09:52 A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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